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部门工作 > 建筑管理

关于印发《2021年亳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建管科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17:11
文字大小:

亳建安〔2021〕6号 

各县、区住建局,市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区、谯城区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2021年亳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亳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亳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的通知》(亳安办〔2021〕5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住建系统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为做好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专题宣传,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主要内容

(一)部署阶段(6月份)

各县(区)根据全市住建系统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动员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开展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7日。

(1)开展系统学习教育。各县(区)要制订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通过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大讲台”“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3)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各县(区)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带头及时总结个人的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在官网或主流媒体发布、接受在线访谈、开展集中座谈等形式,交流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推动学习交流贯彻走深走实。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集中开展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4日。

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项活动。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继续开展脚手架及防高专项治理,严格管理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加大建筑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1)加强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宣传报道。各县(区)要在主流媒体、重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栏专题,对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集中报道。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宣传推广剖析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以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发动建筑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3)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组织建筑工地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集中开展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1日。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各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等集中学习。

(2)创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等线上活动,搭建政府、企业、专家、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开展“安全快闪”等创新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安全宣教。

组织人员参与应急管理部推出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4.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

集中开展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30日。

(1)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各县(区)要重点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可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员工进行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夯实安全生产中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2) 推进平台宣传与广播宣传。各县(区)结合当地广电部门开展“安全之声”广播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应急科普知识以及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推广等,积极应用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等安全宣传产品,通过“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进行安全管理知识普及、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宣传。

(3)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区)要围绕建筑消防、防高坠等安全事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结合实际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举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

“安全生产走基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各县(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对重大隐患及时曝光、及时整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典型案例报送。各县(区)主动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典型案例线索,突出本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曝光,真正形成震慑。

(3)开展警示教育。采取观看建筑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建筑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开展“十个一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针对夏季高温及汛期特点,突出本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关键环节等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十个一批”专项行动:1.强化执法办案,打击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2.推广联合检查,集中曝光一批建筑企业典型安全问题;3.落地属地应急机制,建成一批安全示范工地;4.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新创建一批安全示范企业;5.突出建筑工地瓶装气监督检查,延伸排查建筑工地用水用电安全隐患;6.聚焦高空危险作业,排查发现一批高空违法作业企业;7.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新纳入一批重点风险企业;8.严密社会面排查,辨识防控一批建筑工地新风险新隐患;9.推动责任具体化,细化明确一批建筑单位监管责任;10.严格考核奖惩,及时表彰问责一批监管部门和个人,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总结阶段(6月底)

各县(区)总结上报整体活动开展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区)组织整体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各方主体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组织。要加强活动统筹实施,做好人员、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企业、建筑工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相结合,与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建筑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县(区)要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2),于6月1日前报送;6月2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活动总结与2021年亳州市安全生产月数据统计表(附件1)。活动期间,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2021年亳州市安全生产月数据统计表、本周典型做法、特色项目以及有关图片、视频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重要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陈涛;电话:5122562; 邮箱:bzjwjgk@163.com。

 

附件:一、2021年亳州市安全生产月数据统计表(表格通过邮箱发送)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二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姓名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微信号

 

QQ号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410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58-5122782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3416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