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6年开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293个,改造面积680.91万平方米,惠及小区居民6.14万户。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设施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环境质量较差等问题,完善和提升小区功能,帮助一大批老旧小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解决了不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规划引航强推进。高起点谋划改造工作,着眼城市品质和功能“双提升”,优化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亳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等配套文件,以规划引领计划、计划明确项目、标准保障品质。同时,对全市城镇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力争2025年底实现所有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目前,根据各县区摸底调查情况,计划拟于2024年改造75个、2025年改造43个。
二是制度引路保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居民全过程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专营单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工作规则、责任清单、议事规程、居民参与等制度机制。规范项目施工管理和验收,督导各县区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精细化安排施工时序和进度。健全老旧小区改造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严把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关,严密组织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改造质量过硬,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考核引领提质效。近年来,我市制定并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将老旧改造纳入市对县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日常督查督办。督促县区对“十四五”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上级资金申请和使用、亮点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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