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010-0002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李丰: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0-16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010-0002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李丰: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0-16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李丰: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16 08:25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和“不见面审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综合窗口服务功能。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入驻了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16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人员,充分发挥了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分办、协调、反馈和监督的职能,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招聘了8名代办员,为企业做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审批业务的代办服务。同时明确了代办人员监督职责,所有审批事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

二是持续推进并联审批效能。

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将原审批事项中消防、人防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机构可同步开展审查。推行并联验收。建设单位通过审批系统可一次性申报规划、消防等验收事项,系统将自动分办各验收部门,验收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三是落实公用报装“应进必进” 。

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监管范围,在市工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了供水、供电、燃气专窗,为申请单位提供咨询、报装业务受理等服务。

四是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

完成了三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将原来70多项审批事项精减至20项。将政府投资类项目申请材料从改革前400余项缩减至33项;企业投资类申请材料从改革前259项精简至23项。将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内,其中一般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类)审批时限压减至27个工作日以内。

五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对审批过程中的能用电子印章的均采用电子印章出具审批结果,目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9项审批结果采用电子印章,同时取消相应实体证照和审批结果。目前,全市已有756家企业申办了1334个电子证照。依托我市强大的数据基础,企业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即可实现营业执照、资质信息、人员信息、信用信息等实时获取,不需要到现场即可以发起办事申请,基本实现全程“零纸质、不见面”。   

二、存在问题

一是配套机制衔接不够。随着工程审批事项逐级下放,各级承接的行政审批工作量加大,相关部门受机构编制限制等影响,现有人员机构、制度措施不健全。相关部门对接不顺,在具体工作中产生了“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工作中进度不一。选派人员对审批改革了解不深入,专业技能、业务素质不高。

二是事项清单、流程清单不够优化。一些部门只强调本部门审批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使该取消、合并的审批项目没有被取消合并,存在形改而实没改。对审批事项清单落实尚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项目优化分类不够明确,还存在项目管理不够精准,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指导性功能不强。

三是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工程审批事项流程清单社会知晓率不高,在企业申请事项过程中,还存在申请事项、申请材料不清楚,缺乏宣传公示力度;代办人员流动性大,年初按照要求采用基本工资+绩效方式招聘的4名代办人员,截至9月底,已离职3人。

四是项目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重审批、轻监管”观念仍没有彻底转变,事中事后监管、协同监管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各部门尚未形成有效合力,监管效果有待提升。

五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据对外延伸不够,与不动产登记、城建档案等还未实现数据互通。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改革相配套的人员机构、制度措施,选调精兵强将,充分授权;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跟进强化相应的人员机构配备和制度措施保障,适应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提升县区工程审批事项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全面落实”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实行超时默认制度,严格控制每个阶段的审 批时间。进一步明确可以跨阶段办理的并行审批事项。推进各阶段审批事项集中申报,在最早可办时点和每个审批阶段起始时点进行提示,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尽早完成事项办理。按照应并尽并的原则,将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工业类项目和带方案出让的工程项目的工程 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审批阶段。完善联合审 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各项工作协同机制。

三是补齐项目生成短板。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全面启动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霞安全性评价等事项统一评估,对已完成区域评估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区域,推进相关部门承认其区域评估成果的有效性,不再要求入驻该区域的项目单独办理相同事项的审批或利用区域评估成果。

四是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梳理规范各类清单目录。梳理统一市、县(区)两级各类清单目录,规范名称设置、事项归类等,明确申请事项资料类别,细化申请材料要求。通过印发事项办理告知单、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大各类清单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工程审批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五是扩展审批数据对外延伸。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推动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与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审批数据与预售审批、不动产登记推送。简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推行预售许可全程网办。推进审批数据与档案系统互联互通,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数据实时推送档案系统。

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观念,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定期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积极筹划建设审批与监管的智慧平台,逐步实现全过程线上智慧监管,实现过程资料一键归档。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410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58-5122782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1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3416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