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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011-0003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李丰: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建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18 发布日期: 2020-11-18
咨询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 0558-5122782
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011-0003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李丰: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建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18
发布日期: 2020-11-18
咨询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 0558-5122782
李丰: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18 08:26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3月起,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6月1日全省率先上线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依托强大的数据基础,基本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零纸质、不见面”审批。

一、基本现状

今年以来,我市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五个聚焦”,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提升审批效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聚焦综合窗口,推行全程代办帮办制度。

一是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16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人员集中办公,办理和协调改革目标所涉及的全部审批事项。

二是建立全程代办制。招聘了8名专职代办员,实行“一对一”对接和“保姆式”服务,为企业做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审批业务的咨询代办服务。

(二)聚焦联合办理,提升审批效能。

一是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将原审批事项中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在施工许可阶段,审查机构可同步开展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

二是推行“多验合一”。将规划核实、质量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含消防备案抽查)、人防验收、档案验收等纳入“多验合一”范围。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申报联合验收事项,系统将验收申请同时推送参验部门,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

(三)聚焦公用报装,推行“应进必进”。

一是优化公用服务流程。将供水、供电、燃气等公用服务报装事项全部纳入工改系统服务范围,申请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时,系统将公共服务报装信息推送给公用服务单位,公用服务单位收到相关信息后,主动与企业联系并做好企报装服务。

二是设置公用服务专窗。在工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了供水、供电、燃气专窗,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报装服务,为市民提供费用收缴、过户等服务。

(四)聚焦效能提升,推进“不见面审批”。

一是再造审批流程。完成了三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审批事项从改革前70多项精简至20项,申请材料从改革前400余项缩减至33项。

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对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审批时间从改革前308个工作日减至最多75个工作日。

(五)聚焦系统功能,促进审批协同高效。

一是完成“中介超市”建设。系统梳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系统中增加“中介超市”服务模块,推进测绘、咨询、设计等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企业入驻。

二是优化系统功能。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平台互联互通。率先推行覆盖面最广的电子证照(截至10月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9项审批结果采用电子证照,已有756家企业申办了1334个电子证照);2020年1-6月地市营商办理建筑许可试评价全省第二名(7-9月份第一名)。率先上线了老旧小区改造、二次装修模块;在“皖事通”APP上增加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查询模块,业主可实时查看申办事项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开发了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端,审批部门人员可在手机端实时查看待办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审批结果。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法律、法规相对滞后。

去年3月份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开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难度越来越大,遇到的法律和法规壁垒越来越多,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申请材料无法可依,这是制约建设工程审批改革重要因素。如《安徽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等,各地要制定企业符合“拿地即开工”等基本要件,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后,项目即可开工。探索“拿地即开工”仍缺少相关法律依据。

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制度,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无法可依的窘境。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省不统一。各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要求,均于去年自行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各市审批事项、材料和审批流程不够统一,对企业在各地申请办理事项造成困扰。一方面系统重复建设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对优化我省营商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建议全省建整合各市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各地利用统一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二是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不统一。由于特殊的工作需要,测绘行业依靠长期的经验积累,形成了多种测绘规范和成果。就规划测绘和房产测绘而言,规划测绘执行的标准是《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而房产测绘执行的标准是《房产测量规范》,对同一建筑进行两种测量时,计算出的面积就会有所不同,从而造成了多种测绘成果,对“多测合一”的应用推广有一定的制约。

建议根据相关的测绘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统一的技术方案、实施办法、成果样式模板和业务办理流程,统一对外公布,统一规范实施。

三是“区域评估”应因地制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实行区域评估的范围为“全省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济功能区”。现阶段我市经省级批准的开发区已经基本建成,建设用地十分稀少,基本没有成片、成规模空闲土地,进行区域评价已无必要。部分评价事项如地震安全性评价仅针对部分特定项目,现阶段大部分落地我市中心城区开发区范围内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不需要进行这类评价,如按要求对所有事项进行区域评价,将产生财政资金浪费。

建议“区域评估”工作因地制宜,不宜要求所有经开区对所有事项进行区域评价,各市应结合实际和需要,自行确定“区域评估”的区域和内容。

(三)延伸领域对审批结果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度不高。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在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截至10月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9项审批结果采用电子证照,已有756家企业申办了1334个电子证照,但目前各审批结果大多应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内部流转、共享。在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建筑市场监管、档案归档、城市智慧管理等领域互信互认审批结果还有一定困难。一方面是其他延伸领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还未能实现数据互通,另一方面延伸领域对审批结果电子证照的互信互认缺少相关依据和经验。建议各延伸领域的相关部门尽快将本领域的有关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轻审批”向“重监管”转变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过三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后,我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从改革前70多项精简至20项,申请材料从改革前400余项缩减至33项,审批时间从改革前308个工作日减至最多75个工作日,无论是从审批事项、材料还是审批时限上都有大幅减少,真正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轻审批”。但“轻审批”的背后应该是由“重监管”作强有力的支撑,目前“重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我市审批采用“无纸化、不见面”审批,通过申请人承诺的方式,对一些材料进行了精简,很大程度的方便了企业,但对申请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管,行政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不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建议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建设智慧化的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以工程进度为主线,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系统通过与多级部门的信息打通,数据共享,同时与各工程建设主体联动,形成各主体单位、部门网上互动,实现“工程云”网上监管,形成多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达到可跟踪可追溯及全程留痕的模式,最终让各方主体人员各司其职,少跑腿、少见面,数据多跑路,主管部门实行远程监控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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