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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406-0009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5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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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5
发布日期: 2024-06-05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05 15:12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城市管理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代表田雯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强化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加强工地源头管理

我局将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处置纳入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日常检查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处置等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存放、分类处置,与具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运输合同、委托消纳处置合同,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二、坚持巡查和处罚相结合

综合运用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等手段,严格执法尺度,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按照《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依法处罚。我局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从严、顶格处罚,采取停工整顿、叠加处罚等措施,形成震慑效应。

结合您的建议,下阶段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工作,推动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建设过程减量化、分类处理和再利用,确保我市建筑垃圾应管尽管。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5518126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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