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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406-0011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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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8 15:58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尝试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市住建局会同市住房发展中心认真学习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程序基本建立。2019年安徽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我市也对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市政府领导批示:“请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立足各自职责,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措施保障,加大监督管理,着力优化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等部门转发了省文件,对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做出具体要求,规定各县区住建部门作为办理主体,要与市加装电梯审批系统做好业务对接,积极开展增设电梯工作。主城区制定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对加装电梯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2020年底,我市编制了“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印发了《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把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作为重要方面,完善了相关标准,加大了市级资金奖补力度。以“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为原则,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确定电梯加装的建设、管理、维护委托代理人、费用筹集、分摊比例等,并签订书面协议,坚持“成熟一个、加装一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老楼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2年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1部,2023年加装15部。

(三)多方筹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经费补贴。市住房发展中心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强化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规定,支持有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用于小区改造和电梯更新改造,进一步简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市住建局把此项工作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财政预算。每增设一部电梯财政补助2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0万元,县区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从重点工程项目财政预算中列支。

二、存在问题

经调查了解,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求量约1030台。目前已加装电梯的楼栋寥寥无几。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装电梯程序繁琐。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加装电梯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是基层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矛盾纠纷,往往要求全体业主同意,造成审批困难。二是资金压力大。例如加装一栋5层楼高的电梯,费用约40到50万元,业主分摊费用较高,很多业主无力承担。三是加装电梯技术要求不统一,电梯安装企业鱼龙混杂,质量难以保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简化审批程序。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加装电梯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

2、加大财政补贴。市、县区政府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每增设一部电梯财政补助2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0万元,县区财政补助10万元。特别是县区补贴一定要到位。

3、加强技术规范指导。县区住建局作为加装电梯的主管部门,要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原则,同时考虑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按照加装电梯建设审批流程进行各项工作。电梯增设工程完成后,应按相关规定对建筑结构和电梯分别进行竣工验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5524762 张萌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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