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生活垃圾堆放点的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已实现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达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稳定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的“五有”工作目标。截至今年7月底,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36.4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9%以上,超过省、市分别下达的83%和98%的任务要求。
一、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总体情况
(一)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情况
目前,我市县、区均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一体化。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资金30655.71万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现有一线保洁人员1.6万余人,配备垃圾桶41.11万余个,共有各类转运、清洗等作业类车辆约651辆,涡阳县还配备了河道打捞船6艘。利辛县建有垃圾中转站6座,涡阳县农村生活垃圾驿站700座、垃圾中转站18座,谯城区投入使用深度地埋桶194个。
(二)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模式
谯城区、蒙城县采用线路直运方式转运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利辛县由环卫服务企业负责收集,直接转运或运输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压缩后,由专门的生活垃圾转运车辆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涡阳县按照“户户收集,村组运输、路线转运、街道直收”的模式,保洁员上门逐户收集后使用电动保洁车转运至垃圾驿站,封闭式压缩垃圾运输车对负责区域内的垃圾驿站按照收运排班路线实施收运。截至目前,各县区均已关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全部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市共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个(负责城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日处理生活垃圾约3700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732吨,其中谯城区458吨、涡阳县300吨、蒙城县462吨、利辛县512吨,通过“齐全的设施设备、稳定的保洁队伍、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保障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情况
2018年我市按照省厅文件和会议要求,制定并印发《亳州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亳建村〔2018〕7号),全面完成28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任务。其中,27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运至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1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运至亳州市洁能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2022年,我局要求各县区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村函[153]号)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我市农村未发现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二、相关做法
(一)加强创新治理模式。通过引入市场主体,引进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市场化运行,对生活垃圾收运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二)建立收运处理体系。近几年,各县区加大资金和力量投入,完善收运体系,建立了“户收集、企业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村民积分制试点管理办法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收集和运输。如谯城区,明确垃圾桶以外如有生活垃圾为乡镇政府的责任,垃圾桶以内的垃圾未及时清运等为运营企业的责任,职责清晰。
(三)全覆盖常态化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实现全覆盖,保持常态化运行,并通过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建设垃圾中转站等措施,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同时完善设施设备缺口、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强化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运行维护资金等方面,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四)提升治理规范化。2019年初,根据机构改革、分工调整,市住建局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22年我市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市场化,市辖区内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乱堆乱放现象有很大改变,垃圾围村现象基本消除。同时采取“优化+提档”提升收集转运能力、“培训+定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智能化+示范化”创新管理方式、“自查+督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等措施,通过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多措并举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监督考核、开设投诉热线让群众参与监督等多项措施,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同时,利用村规民约等管理措施,引导广大村民争做环境卫生员,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积极发动村级组织、共产党员、乡贤、志愿者等就文明习惯及垃圾治理的好处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各种媒体方式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积极营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导考核,严格主体责任落实。督导各县区建立完善对镇、村和运营公司的考核机制,强化县区对镇、镇对村、主管部门对运营公司的三级督查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的督查频次,重点是各县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公司的考核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区进行通报。
(三)监测末端数据,实现闭环管理。依托“智慧城管”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收转运车辆信息、末端处理量等情况纳入平台管理,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精细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从而实现垃圾从源头产生、收集运输到末端处置等不同环节的闭环管理。通过数据监测,实时掌握农村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量,发现异常波动时分析原因,精准地发现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调多元共治,各部门协同发力。通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千村引领、万村升级”等行动,共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促进县区城管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巡联查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河长制”等重要内容,同步开展督查工作。发挥职能部门主抓作用,群策群力、共筑统筹协作治理合力。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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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