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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509-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2025年旧房装修补贴政策解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日期: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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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2025年旧房装修补贴政策解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日期: 2025-09-04
【文字解读】亳州市2025年旧房装修补贴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5-09-04 14:57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人

1、申请人必须是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吗?

答:是的申请平台上填写的个人信息(补贴申请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开户人、发票抬头主体等)应当与所装修房屋的产权人信息一致。

2、装修公司可以申请吗?

答:不可以。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的装修物品和材料,购买合同、发票的购买方名称须为消费者个人姓名,装修公司等法人单位不得申请

3、同一个人有多套房、多个人共有一套房可以多次申请吗?

答:不能。根据省文件要求,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即同一个人有多套房、多个人共有一套房的都只能申请一次。多个人共有一套房的,其中一人申请即可,其他共有人不得就该房再次提交申请。

二、补贴对象

4、哪些房屋可以享受本次旧房装修补贴?

答:装修补贴针对20201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以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的个人城镇住房。

5、什么时候购买的装修材料能够享受补贴政策?

答:购置装修物品和材料行为应发生在202511日到20251231日期间。

三、补贴金额

6、补贴金额的标准是多少?

答:本次补贴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15%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总额不超过2万元。

7、本次装修补贴资金发放的原则是什么?

答: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先申先得,用完即止

四、申请时间

8、补贴申请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截止?

答:补贴申请自方案发布之日开始,至20251231截止若在活动期间出现资金提前用完且无法调配或与上级政策冲突等情况,则补贴活动结束。

 9、装修材料已经买了但未开工可以申请吗?已经装修好的房子可以申请补贴吗?

答:申请人应当在装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申请补贴。政策发布前已完工的项目,申请人需提供购买装修物品和材料行为发生在202511日到20251231日期间的佐证材料予以审核。

五、关于物品材料

10、哪些装修物品可以享受本次补贴?买的沙子、水泥可以申请吗?人工费可以申请吗?

答:补贴的物品和材料仅限于以下7类: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涂料(含油漆)等。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材料,不予补贴,如家用电器、黄沙、水泥、人工费等。

 六、关于支付凭证和发票

11、对发票有什么要求?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填报的发票金额是否包括税额?

答:需正规发票,开具发票时间应在202511日到20251231日期间,应填写规定内的品类目录及具体物品名称,也可写在备注区域,如饰面砖-卫生间地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均可。填报金额时,按发票上注明的总金额(价税合计)填写。

 12、发票的抬头如何填写?

答:发票的抬头填写申请人姓名。

 13、对支付凭证有什么要求?

答:支付凭证可以是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转账的电子凭证(《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支付宝电子回单》等),现金支付的收款收据。支付凭证反映的付款方、收款方及金额需与发票一致,支付凭证记载的转账、支付时间应在202511日到20251231日期间。

 注:微信、支付宝的转账电子凭证获取方法

1)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

①‌进入微信账单页面

打开微信 → 点击【我】 → 选择【服务】 → 进入【钱包】 → 点击【账单】。 ‌

②‌选择对应账单

在账单页面找到需要申请凭证的转账记录,点击右侧【详情】。 ‌

③‌申请电子凭证

在账单详情页点击【申请转账电子凭证】,输入对方姓名进行验证(需与转账时一致)。

④‌提交验证后,微信支付公众号会推送凭证下载链接,点击链接下载PDF文件(含财付通电子签章)。

2)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

打开支付宝App,点击【我的】【账单】;

通过筛选功能选择交易类型(如转账),找到目标账单;

进入账单详情页,点击【申请电子回单】,验证身份后完成申请。‌‌‌

 14、可以用单据、收据、支付凭证等来代替发票吗?

答:不可以用单据、收据、支付凭证等来代替发票。

 15、发票真实性和有效性如何确定?

答:发票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安徽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在上述两个平台查询不到的,不予采信。

 七、关于补贴申请

16、在哪里进行补贴申请?

答:本次装修补贴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一是登录皖事通,搜索并进入【物业服务综合系统】,在【旧房装修补贴】模块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二是在手机微信直接搜索【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微互动】打开【话说物业】板块;在【旧房装修补贴】模块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三是打开浏览器,直接搜索【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点击进入【好房子】模块,选择对应申报的所在地市,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

 17、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申请材料并确认承诺书,具体如下:

1)产权人身份证;

2)产权人银行账号;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

4)装修内容清单;

5)装修物品纸质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注:需要填写规定内的品类目录及具体物品名称,也可写在备注区域,如饰面砖-卫生间地砖。)

6)支付凭证;(注:支付凭证金额需与发票金额一致,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需提供《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或《支付宝电子回单》)

7)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

8)系统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

 18、装修内容清单是必需的吗?

答:不一定,若在发票的票面信息中,项目名称没有填写具体的物品材料或备注栏未填写物品材料及金额,需要上传由销售方/装修公司盖章的物品材料清单和对应金额。

 八、审核流程

19、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给予多长时间进行补正?

答:申请人信息不完整、不正确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申请人可在7日内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

20、资金拨付的时间需要多久?

答: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次申请细则要求,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审核无异议的,予以审核通过。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的发放具体时间需根据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以及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实际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附件:

2025年旧房装修政策咨询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区县

部门

联系方式

1

谯城区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58-5965966

2

涡阳县

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

0558-7212800

3

蒙城县

蒙城县住房发展中心

0558-7686709

4

利辛县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0558-8803217

5

高新区

高新区项目建设局

0558-5997727

6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0558-558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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