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其主要内容向大家进行解读和强调:
一、整治目的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主要是全面排查和治理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强化源头管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执法监督等手段,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织密消防安全监管网络,维护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秩序。本《方案》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部署以及市领导工作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二、整治范围
本次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聚焦两大领域突出问题,第一项是当前在建工程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内容:一是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降低消防技术标准。二是设计单位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三是施工单位不按消防设计文件和标准施工。四是监理单位串通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五是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明显违规的图纸出具图审合格意见。六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维保、检测、评估等)出具虚假检测、评估报告。七是人员密集场所(如常见的宾馆、饭店、商场等)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的消防产品。八是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自身问题,例如验收程序不规范、未按设计文件完整验收、主体工程审验收时故意漏审漏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发现项目已投入使用不进行调查处理、备案抽查比例达不到要求等。
第二类是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针对2019年4月1日以来(消防审验职责移交住建部门之后)来依法需要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主要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规划许可缺失或与现状使用性质不符的,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审先建)的,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或验收/抽查不合格擅自投用(未验先用)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建部门备案的情形。
三、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包括了重点场所以及三个突出问题。重点场所主要是指人员密集、火灾风险高,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重大损失的场所,例如托儿所、幼儿园、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旅馆、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等。三个突出问题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领域内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二是某些长期存在、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突出的领域。三是“难办证”遗留问题,2021年,我市集中开展“难办证”专项治理工作,其中部分项目虽然办理了房产证,但消防审验相关资料或手续仍未完全闭合,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治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继续履职尽责,补齐完善相关手续资料。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逐步推进,第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并召开动员会,组织业务培训,全面启动排查工作。
第二是全面排查阶段,2025年8月1日开始至2025年10月31日结束,时间为三个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 “条块结合、行业为主”的方式,即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突出行业主导。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内的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的20日前将《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排查清单》《既有建筑消防审验手续排查整治数据统计表》报属地安委办汇总。
第三是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时间为一个月,请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对账销号。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项目,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进行集中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实施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四是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月31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完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系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部门协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效,着力构建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长效监管机制。
五、责任分工
本方案责任分工依据《亳州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亳州市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属地与分级监管责任边界规定》等相关文件进行确定,并先后两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具体分工如下:
住建部门:牵头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会同消防部门完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消防验收手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
宣传部:负责新闻出版、电影业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消防部门:配合完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消防验收手续;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健全完善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信息共享协同机制;配合开展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排查整治。
财政部门:根据专项治理实际工作需要,统筹保障相关经费。
统战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公安部门:负责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能源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工信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商务部门:负责汽柴油加油站点、商贸企业、餐饮、商贸物流市场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民政部门:负责敬(养)老院、福利院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未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或擅自改变原规划用途等缺少土地、规划等前置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按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及解决方案。
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广播电视系统、星级旅游饭店(酒店)、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疗机构主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客运车站、客运码头、城市隧道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镇燃气经营场所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进行处理处罚和拆除工作。
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集中办公区域、楼堂馆所等本系统监管责任范围内场所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邮政部门:负责所属及寄递企业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供电部门:负责电力行业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本行业建设单位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本行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方,开展工程施工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针对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牵头或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亳政办秘〔2022〕2号)要求,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其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的排查和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如托管机构、母婴护理机构等场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方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了三项保障机制,一是通报机制: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需于每月20日前报送《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排查整治清单》,由市安委办汇总后形成月度通报。二是督查机制: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综合查一次”范围,常态化开展 明查暗访,加强过程监督。三是追责机制:对因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流程、全链条的监管责任落实。
以上是本方案重点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传达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